关于公开选任东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的公告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2-08-10 浏览次数:

  为依法推进我市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根据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市税务局、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东莞市工商联、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东莞海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莞市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制定的《东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拟向全市公开选任人员加入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欢迎有兴趣的相关专业人员积极申报,相关事项如下:

  一、选任范围

  东莞地区范围内的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企业合规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相关领域专业人员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机构、社会团体的专业人员、相关专家学者,相关领域包括劳动安全类、市场经营类、环境资源类、金融税务类、食品药品类、正当竞争类、网络安全类、知识产权类等。

  二、报名条件

  我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应当拥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履行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本人自荐且单位或所属有关协会组织同意参与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道德品行良好,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三)持有本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本行业无执业资格证书的除外),从事本行业工作满三年;

   (四)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内考核为称职以上;

   (五)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或者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有企业合规及法律风险防控的相关经验;

   (六)近三年内未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政惩戒; 

    (七)无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党籍等情形;

    (八)无其他不适宜履职的情形。

   三、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有权根据履职需要获取相关文件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和考察活动,接受业务培训。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应当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回避、廉洁等规定。我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组成人员系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税务师)等中介组织人员的,在履行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期间不得违反规定接受可能有利益关系的业务;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结束后一年以内,上述人员及其所在中介组织不得接受涉案企业、个人或者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人员的业务。

   四、选任标准

   确定拟入库人选时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执业(工作)时间、政治素质、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表彰奖励,以及所在单位的资质条件、人员规模、所获奖励、行业影响力等情况。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期入库人选的任职期限为五年。

   五、选任程序

   我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公告、本人申请、单位推荐、材料审核、组织考察、初定人选、公示监督、确定人选、颁发证书等程序组织实施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选任工作。

   六、选任名额

   此次拟选任50-100名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加入东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不包括拟选任的政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及党政和司法机关具有专门知识的退休人员)。

   七、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自荐或单位推荐的专业人员于2022年8月31日前填写好《东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申请表》,将可编辑的word版本及加盖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名的扫描件pdf版本及个人执业(专业)证书、人力部门(岗位)的工作考核证明、相关专业荣誉证书、获奖证明等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dggsl22388106@163.com

   东莞市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69-22388106


    附件:东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申请表(扫描二维码下载)


东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      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5日